【深圳商报讯】(驻穗记者姚嘉莉)记者6月3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怀远策略,《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7月1日起施行。广东将支持前海、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。
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,《条例》结合广东省海洋产业发展优势和重点发展领域,对广东省主要的海洋产业规定了具体的发展措施,推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。余建红还提到,《条例》规定深化与港澳在海洋产业发展、科技创新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,支持横琴、前海、南沙、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、产权保护、人才引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。
“广东省海洋产业的优势在‘传统’、潜力在‘新兴’,我们将加快形成新兴产业蓬勃发展、未来产业竞相涌现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梯次格局,奋力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集聚区。”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、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,广东将紧追海洋产业新技术,加速发展海洋新兴制造业。
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刘思远表示,省自然资源厅将把《条例》贯彻落实,纳入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、海洋强省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方案。同时,高水平规划“黄金内湾”,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。他特别提到,将全力支持推广深圳、惠州红树林碳汇交易模式,推动符合条件的红树林碳汇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获取碳汇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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